之前我受邀作为Mentor参加了一个给Simon Fraser University(西蒙菲莎大学)国际留学生分享个人经历和经验的分享会。这是温哥华当地一家非营利性组织(SUCCESS)举办的免费活动。活动邀请一些曾经有过加拿大留学经历的过来人,向在校国际留学生分享自己在加拿大工作的一些心得和经验。活动完全是免费的,受邀的分享人都是志愿者,没有任何报酬,分享活动会为与会学生提供茶歇。这样的活动是定期举办的,其他组织和机构也有类似的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只有一个:不用你花钱地帮助你!
有那么3年多,我的工作就是给有需要的人介绍BC省免费的各种法律信息和资源。因为这样的关系,我了解几乎BC省内所有的免费法律资源。稍微归归类,就能一眼看出来它们共有的一个特点:服务弱势人群。
先说我曾经工作10年的法律援助(Legal Aid)。这是政府拨款的专门为低收入人士提供各种法律意见和律师服务的机构。只要你属于规定的低收入,遇到有可能导致入狱的刑事犯罪,就会获得免费的律师帮你出庭。
审批的时候,总要问:What have you been charged with?” (你的刑事罪名是什么?),答案什么都有:偷盗、抢劫、袭警、绑架、谋杀。在西方的法律体制下,在没有定罪或者认罪之前,你都是无辜的,而且不能因为贫穷请不起律师就失去得到公平审判的机会。这是宪法赋予的人权。这种公平和权利,不是仅限于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在加拿大暂居的外国人也同样享受。
我曾经有三年多,经常去法庭的临时羁押出庭待审犯人的小牢房里,帮助他们申请法律援助。每个人都可以因为没有代表律师而向法庭提请延期审理案件。法庭常常给他们至少1-2次的延期。
难民来了,会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很多专门帮助难民的非营利性组织,其中大多数都是靠政府拨款),请来法律援助申请律师去代表他们参加难民聆讯。我的记忆里,自己只拒过1-2个申请。
夫妻散伙,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男方有家暴史(不仅仅限于肢体家暴),女方是低收入,基本上也都是能得到律师服务的。只要申请人对我说,她害怕对方伤害自己或者孩子,我基本上都是不会再过多的纠查。
在监狱服刑的犯人,如果在服刑期间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例如,遭到其他犯人伤害、认为合理就医要求被拒绝或者假释被拒绝的,都可以通过专线电话咨询律师。值得一提的是,我发现他们是最有礼貌的客户,很多人总是说“Yes, Ma’am.” “Thank you Ma’am”.
被关在精神病院的人,如果认为自己精神正常不应该被扣留、或者要求出院被拒绝,也有专门的法律机构帮助,提供法律意见甚至全权代理他们的案件。我接触过最奇葩的例子是,一个家伙暗示我,他是加拿大总理。哈哈!
如果孩子因为父母的失职,孩子遭受了某种方式的虐待或者忽视,社工就会出现在父母的生活里,启动儿童保护法规定的调查和保护程序,确保儿童的安全和利益。而父母,只要是低收入,马上就能从法律援助得到帮助。
女性遭到家暴或者配偶虐待后,有各种各样的社会机构和组织,从各方面提供帮助,包括住所、心理辅导、申请紧急救济金、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等。在法律机构工作,熟知各种社会资源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因为接触的基本上都是需要帮助的人。
残疾人也有专门的组织,替这个人群发声、争取权利。我妈妈刚来温哥华时有一个感慨:这里的残疾人比中国多。日子住久了,她得出来一个结论:不是温哥华的残疾人多,而是残疾人都可以跑出来。在这里残疾人可以畅通无阻的活动——公交车会自动降低车头高度并有滑板供残疾人轮椅上车;所有的马路道口都是缓坡确保轮椅能上下;所有的商场都有电梯和住宅楼(哪怕是2层楼)都有电梯…… 更重要的,无论你的身体有多么的“不完美”,不会有人对你侧目。我有相当长的时间里,总在上班的天车(相当于地铁)看到一个高度残疾的人,身高估计也就是5岁小孩的高度,坐在全电动的轮椅里。她穿着高跟鞋、和很多女孩一样化妆、轮椅上挂着比我的小包还时髦的小挎包,总是在天车上一路玩着 iPhone 去上班。
评价一个社会的公平和人权,看哪里呢?我想,就看穷人、犯罪的人、难民、有精神疾病的人、孩子、女性和残疾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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