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知外小君 于 2021-5-13 13:59 编辑
适用范围
“家庭最低收入标准”(LICO)是加拿大政府制定的、家庭需要维持一年生活需要的费用,在签证移民等诸多方面需要运用这个计算表格。这个数据由联邦政府公布,每年更新一次。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邀请父母来加拿大陪同,申请一次可以停留2年的超级签证,则邀请方需要证明递交时或递交前一年的收入达到此标准。即使不申请超级签证,最低收入标准也是父母探亲的重要参考标准。
各类技术移民,要求申请人登陆后有足够的资金在加拿大找工作等,通常需要申请人证明手头能有支持半年生活的资金,也就是表格中数目的一半。如果在加拿大有工作(比如加拿大经验类移民)可以豁免。
各类省提名要求通常也是表格中数目的一半,但是不同的省份可能略有不同。省提名申请通常在省阶段审查资金,联邦阶段不再审查。
申请父母团聚移民,需要在申请之前3年,每年的收入都达到这个标准的130%,也就是表格中数目的1.3倍。此外还需要证明在担保父母移民的过程中收入也要达到该标准的1.3倍(但递交后的收入审查较为宽松)。
其他团聚类移民(担保亲戚中的孤儿、孤独的加拿大人担保亲戚)要求担保人在递交时的收入达到此标准。
几乎所有魁北克省的移民均不适用LICO的标准,而是由该省单独指定标准并审查。
计算方法
主申请人的配偶、普通法伴侣和未成年小孩,一般来说无论是否随同都需要计算,但超级签证、探亲签证可以不计算没有被邀请的人员(这样分别邀请可以少算一个人)。
担保人(邀请人)、配偶和小孩需要计算人数。
团聚申请中,正在被担保的人(申请还没批准),或者担保已经被批准,但正在履行抚养义务需要计算人数(比如前夫、前妻,已经成年但尚在担保期的子女)。
配偶的收入可以合并计算,在担保申请中,合并计算需要共同签名(Co-sign).
父母团聚移民需要将这个数字额外增加30%,也就是乘以1.3倍。
具体数据
最近五年的加拿大家庭最低收入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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